政府信息公开

太原市体育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
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,建立公正透明的管理体制,保障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,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,根据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》,编制《太原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《指南》将在太原市体育局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太原市体育局政府网上查阅《指南》,也可以到太原市体育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查询或索取。具体内容如下:

  一、主动公开

  (一)公开范围

 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《太原市体育局政府信息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上查询《目录》,也可以到本机关信息资料查阅室进行查阅。

  (二)公开形式

 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,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,网址为:http://www.taiyuan.gov.cn/(太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) http://sport.taiyuan.gov.cn/(太原市体育局);“太原市体育局”微信公众号。网上未公开的信息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查阅信息资料。查阅地点:太原市体育局(太原市杏花岭街2号);查阅时间:周一至周五8:30—12:00,下午14:00—17:30;联系电话:0351—2027247。

  (三)公开时限

    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,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。法律、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
  二、依申请公开

  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,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,本机关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。

 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,根据掌握该信息的时机状况进行提供,不对信息进行加工、统计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处理。

  本机关将分批、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,并向社会公布。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,除特殊情况外,本机关将予以提供。该目录以外的信息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,本机关将依法处理。

  (一)受理机构信息

  受理机构:太原市体育局办公室;办公地址:太原市杏花岭街2号;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;受理机构联系电话:0351—2027247。

  (二)提出申请步骤

  1.填写申请表

 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,应当填写《太原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《申请表》复制有效,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,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。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。

  2.递交申请表

 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《申请表》。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,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;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,当场提出申请。

  个人提出申请时,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;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,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 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(0351—2027247)咨询申请程序。

(三)申请处理

    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,将进行登记。并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下列答复(特殊情况答复期限可延长20个工作日):
  1.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、途径;

  2.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,将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,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、途径和时间;

  3.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;

        4.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,将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;

  5.不属于市体育局公开范围的,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;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,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、联系方式;

  6.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、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,将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;

  7.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、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,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,将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。
  8.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,并告知申请人补正。

    (四)办理时限

 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,能够当场答复的,当场予以答复;不能当场答复的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太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,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

 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参见《太原市体育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程序》。

  三、监督方式

  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人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以向本机关纪检监察室投诉。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,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。

  接待投诉时间:正常工作日。

 

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太原市体育局

2020年10月13日